共青团

关于做好2023半年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鲁工美青字〔2023〕20号


各团总支: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重要政治职责,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威尼斯7798cc关于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鲁工美党办字〔202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3年度党员发展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对象

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具有1年以上团龄,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推优”的比例

每次“推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

三、“推优”的具体条件和标准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做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

(五)综合素质上先进。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综合奖学金”等奖励或荣誉,“第二课堂”成绩优异,受到表彰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先推荐。

(六)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

2.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文化艺术节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创新创业、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疫情防控、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者。

四、“推优”的工作程序

(一)以基层团支部为推荐单位,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团总支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二)各团总支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把关,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三)“推优”大会具体流程如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团总支审核。

6.团总支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报校团委审批。

7. 团委审批通过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查。

五、相关要求

(一)基层团组织应当把“推优”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二)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与加强青年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密切结合起来,积极推荐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如果符合推优条件,可由校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学院党组织推荐;所推荐的学生干部要参加所属学院班级团支部的推优。党组织对推荐的情况要综合考虑。

(三)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四)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违纪团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材料报送

请各团总支对照“推优”标准严格把关,保证“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向党总支书记汇报。

“推优”汇总名单(见附件1,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请于10月19日(周四)前报团委组织宣传部(青年之家2011室),“推优”汇总名单电子版发至邮箱sgytuanwei@126.com。

联系人:褚丁庆

联系电话:89626226

                                                                                                      共青团威尼斯7798cc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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