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学校党政领导与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联系,改进领导作风,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师生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凝心聚力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原则
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沟通互动、方便群众。
第三条 接待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第四条 接待事项
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对校内工作热点问题的看法;协调解决师生员工提出的工作或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或解释。
第五条 接待时间和地点
(一)接待时间:原则上每月双周三下午14:00-16:00(寒暑假及法定假日除外);
(二)接待地点:长清校区办公楼5046房间。
第六条 接待方式
(一)每学期的接待日程由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计划安排,每个接待日由校领导轮流值班负责接待工作。值班接待的校领导要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接待日活动的正常进行,若遇开会、出差或临时有要事不能接待,可委托其他领导接待也可作延期或取消处理。
(二)校领导值班接待时,由学校信访办一名负责人陪同参与接待,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现场记录。为提高办事效率,必要时由学校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接待,当面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
(三)校领导接待日一般实行预约的方式。来访人员填写《威尼斯7798cc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登录信访服务平台网站下载),并于每双周周一下午16:00前交至信访办(或发送电子邮件:sgyxfb@sdada.edu.cn),以便提前做好接待准备,联系电话:89626622。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推选代表,来访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第七条 接待要求
(一)学校信访办应提前一周在信访服务平台网站公布校领导接待日的值班接待领导、接待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相应准备。
(二)来访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有序反映情况和问题,自觉维护学校办公、教学、科研秩序。反映问题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避免过激的言行,对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经劝告无效者,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三)来访人一般性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应先到本部门(单位)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解决不力的再向校领导反映。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接待对象的登记工作,并安排好当天的接待顺序,维护接待室内外的秩序,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五)负责值班接待的校领导对所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当场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并在《校领导接待日值班记录》和转办单上签署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时办理;涉及学校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事项,应建议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解决;对学校层面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或事项,必须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
(六)协助校领导值班接待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领导指示精神,自觉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意见对外泄露。
(七)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在收到转办单的7个工作日内把处理结果及来访人的回复意见反馈至信访办。信访办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接访校领导汇报审阅。
第八条 对检举、揭发和提出批评意见的来访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报复;对来访人提出的正当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官僚主义态度,故意拖延或顶着不办。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和答复,或者无故拖延不办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承办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九条 校领导接待日的情况每学期公布一次,并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条 本制度由信访办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